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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多少度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法律分析: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温度超过40℃以上应停止户外作业。日更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 *** 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更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更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更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 *** 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更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更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温度超过多少度不能室外作业
1.当气温超过40℃时,应暂停所有户外作业。
2.如果日更高气温在37℃至40℃之间,用人单位应确保劳动者室外作业时间不超过6小时,并且遵守国家关于连续作业时间的规定,特别是在下午高温时段,应避免安排室外作业。
3.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用人单位需根据气象台发布的气温预报,调整作业时间。特殊情况下,如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的紧急处理工作,可以不受此规定 *** 。
4.在40℃以上的高温天气,必须停止所有室外露天作业。
5.在37℃至40℃的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通过换班轮休等措施,减少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避免安排加班。
以上内容在保持原意的基础上,对语句进行了润色和时态调整,以确保信息的准确 *** 和条理 *** 。
三、高温天气作业有哪些具体规定
1、《 *** 生产监督管理 ***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
2、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四、室外温度多少度停止室外作业
法律分析:当室外温度超过40℃时,应停止户外作业。当日更高气温在37℃至40℃之间时,应 *** 露天作业和连续作业的时间。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具体包括:
1.当日更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2.当日更高气温在37℃至40℃之间时,用人单位全 *** 排的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并且在气温更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当日更高气温在35℃至37℃之间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此外,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 ***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最后,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五、高温停止户外作业规定
1、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高温天气户外作业时间规定,根据生产实际合理调整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避免在最热时段进行户外作业,并适当增加休息和轮换班次。
2、当日气象预报更高气温超过40℃时,用人单位应停止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在更高气温为37℃至40℃之间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并尽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避免在更高温时段内进行3小时内的户外作业。
3、当日更高气温在35℃至37℃之间时,用人单位应采取轮换休息等措施,减少室外露天作业的连续工作时间,并禁止安排加班。
4、除了严格执行高温作业时间规定外,还需加强防暑降温措施,保障劳动者的报酬权益,并加强执法检查。对于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及时调整工作任务,特别是孕妇和未成年工,禁止他们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进行户外作业,或在33℃以上的室内作业。
5、一旦劳动者出现中暑等症状,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必要时及时送医。用人单位还需确保劳动者的报酬权益,合理分配高温天气下的工作量和劳动强度,不得因高温天气暂停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 *** ,同时要及时发放高温津贴。
6、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享受岗位津贴。对于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进行室外露天作业,或所在工作场所无法降温至33℃以下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支付高温津贴,并计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的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发展适时调整。
六、国家规定室外温度超过多少不得工作
一、国家规定室外温度超过多少不得工作
1、国家规定室外温度超过40度以上应停止户外作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日更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且不含33度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并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 *** 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2、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 ***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 *** 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1、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2、用人单位安排高温作业劳动者当月临时从事非高温作业的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的,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5个工作日以上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3、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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